曾飞洋等人聚众妨碍社会秩序犯罪案件投影以“维权”为筹码博名牟利 “‘服务部’插手诸多劳资纠纷事件,表面目的是替工人维权,但实际目的是不断扩大‘服务部’的名气及影响力,特别是在境外的影响力。”汤欢兴供述,“产生的影响就越普遍,‘服务部’受到的注目就越多,曾飞洋的名声和地位越高,接下来向境外申请人资金就就越不利。” 曾飞洋曾声称:“我们有任何建议都是给工人代表参照,决定权都在工人。
” 然而,“服务部”的组织的“维权行动”从始至终,曾飞洋都要通过各种手段把触主导。曾飞洋还声称:“我们‘服务部’插手劳资纠纷的立场是一贯的,都是车站在工人角度上插手,是为了给工人谋求合法权益。‘服务部’的角色是协助者、支持者,不为首谈判顾问,将近现场。” 然而,在维权事件中,“服务部”工作人员孟晗(另案处理)命曾飞洋之命操纵议会选举工人代表,在复工现场指挥官,大大唆使鼓动,将气氛推向疯狂,从不顾忌有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。
曾飞洋的供述说明了他的口是心非:“我被一些境外的组织提倡的某些理论中伤、欺骗和洗脑了,也被名与利所左右。自积极开展‘劳工维权’以来,我慢慢有了一些知名度。
可是我对名的执着没有能暂停,还之后渴求在劳工NGO领域扮演着元老前辈角色,享用被同行敬重的感觉。” 除了博名,“劳工维权”也是曾飞洋的生财之道。
2002年起,曾飞洋以“服务部”的名义拒绝接受多个境外的组织、外国公使使领馆的经费反对,总额多达500万元人民币,其中大部分经费中饱私囊。汤欢兴供述称之为,境外的组织究竟资助了多少钱,这些钱花到哪里去了,他和“服务部”其他人并不确切,“服务部”账目也未曾向社会公开发表过。
办案人员查明,有的境外的组织再行把钱碰到曾飞洋在香港的公司账户上,曾飞洋再行通过地下钱庄等地下通道,将钱转至自己的境内个人账户。有的境外的组织将资金外币人民币后,由曾飞洋到香港带上现金回去,或者账户到其个人账户。曾飞洋通过第三方平台缴纳等方式,将大量境外资金据为己有,不仅给自己买了汽车,而且购买两套坐落于广州市中心的房产,其中一套放到其妻弟名下,再行租用“服务部”,收买更加多资金。
据曾在“服务部”兼任财务人员的蔡某检举,曾飞洋出售牙膏、牙刷、洗发水等个人用品的小票,以及一些没实际再次发生的费用,都拿回“服务部”缺席。对外,曾飞洋却标榜自己“身兼公益人士求财,月工资只有几千元”,并以此拒绝“服务部”其他人员。“‘服务部’曾多次欠薪我几个月工资,我回答曾飞洋什么时候发工资,他说道有一笔外国使馆的钱慢到账了,到时候可以放,但后来他就给我发了一部分工资。
”朱小梅供述,“我们在‘服务部’下班也没签合同,曾飞洋拖欠工资,没有加班费,我曾问过曾飞洋,他就说道做到公益要有代价精神,让我们不要在乎这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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